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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结项办法

作者:浏览:时间:2019-11-27

结题标准:

1.报告类: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报告、实验研究报告等。要求调研充分,资料翔实、具体、典型,格式规范,科学客观地呈现研究过程和方法,合理解释研究结果;

2.教材(著作)论文类:学术论文、教材(专著)等。要求公开出版或发表,观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述严密,清晰展示理论观点和体系的形成过程;

3.决策咨询类:政策建议、发展规划方案等。要求已被相关管理部门吸收采纳,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4.技术产品类:人才培养方案、内部用书、资源库、数据库、网络课程、学习平台等。要求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促进作用。

被管理部门采用的研究成果,须出具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并注明所采用的成果内容。已转化为文件的,应附相关文件。

校级课题验收成果要求:校级重点课题要求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EI会议检索论文和ISSCI、CPCI检索论文视同于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且完成1-4成果形式中的其他两类;一般课题要求1-4成果形式中的任意两类。

装订方法:

(1)结题验收书一式3份;

(2)研究报告交论文复印件加其他佐证材料(没有可以不加)一式1份

(3)汇总表一式1份

※论文要求标注课题编号、名称及负责人。

※需刊登在广电总局承认的学术期刊上。

※字数要求两个版面。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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