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荣获
“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2009年9月14日,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暨2009年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在南京师范大学隆重举行。在开幕式上,教育部、国家语委公布第二批426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并为代表颁发示范校铜牌。其中包括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师范大学等学校,这也是我省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经主办单位推选,我校副院长刘贵富教授在论坛上作了题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的“4+4+4+4”模式》的交流发言。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郝平,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用司司长王登峰参加大会并讲话。来自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近70所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聆听了报告。
我校自2007年荣获“国家级语言文字先进单位”称号之后,学校更加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通过加强教学渗透,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通过完善培训机制,推动全校师生普通话应用水平和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的整体提高;通过营造良好氛围,着力构建规范和谐的书香校园,更好地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此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获得,是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必将对我校的语言文字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