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工作职责

作者:浏览:时间:2017-09-02

   

    l、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

    2、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执行教学大纲,认真备课上课,开展好辅导答疑、平时考核、期末考核、成绩评定和教学总结等工作。

    3、参加院内有关辅导、讲座、社会调查、学生思想调查、社会实践等教书育人工作。

    4、认真搞好教研和科研,教师每年至少应发表一篇省级论文或两篇院级论文或作为公开出版专著教材的编写者。

    5、每年完成自定或组织安排的进修提高任务,进修要结合教学、科研进行。

    6、教师要认真撰写教案,保证教学质量。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并作好记录。

    8、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衣着、谈吐要得体,拥有良好的教师形象,不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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