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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10日来源 |

各部门、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办字〔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国家重点课题、一般项目、青年课题、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和教育部专项课题。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和国家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2.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3.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要求

全规办本年度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可在单位注册后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s://202.205.185.227/)访问平台,网上集中申报和学校审核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1.在线申请材料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学校将于2023年5月29日24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

2.纸质材料要求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项目需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申请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均无需报送纸质版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4点之前,请各部门按时申报。

(三)申报地点

高等教育研究院(办公楼207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908296

联系人:王春艳 刘潇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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