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及有关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增强反腐倡廉意识。
2.科级以上干部定期学习《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到警钟长鸣,自觉贯彻落实。
3.建立部门工作例会制,研究、通报中心工作,实行重大事情公开制。
4.仪器设备等物资的计划、采购、管理三个环节分别在不同部门、不同科室进行,以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机制,确保投资效益。
5.严格遵守省政府和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主动与监察部门及教学单位协同合作,公开公正、优质优价地做好条件保障工作。
6.专款专用,设备经费与办公经费分开管理,不挪用、滥用设备经费,确保教学上的投入如数到位。
7.采购工作中绝不循私舞弊。营造公平竞争的购物环境,合理压价,让利给学院。
8.主动征求上级领导及各教学单位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00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