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处职责

国有资产处是对学校国有资产和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等有关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年度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搞好市场调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论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校的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低值易耗品除外),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回访体系。

4、准确掌握全校各部门物资设备仪器占有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物资仪器设备,作好横向调剂工作,提高物资设备的使用率。

5、负责全校资产、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破损、报废资产的审定和备案工作。

8、负责全校的教学、科研、办公、生活房屋使用统计备案工作。

9、负责全校资产运营的监督、管理、调研及检查工作。

10、负责物资采购业务的质疑和投诉处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学校校内招标工作。

12、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采购供应科职责

1、协助处长汇总、编制资产仪器设备等年度采购计划,搞好需求调研和市场调研,并落实好采购计划。

2、负责学校的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论证会,依据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履行校内审签程序后,在省财政信息管理系统上履行项目申报程序。

3、负责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投标商所提出的各类质疑,及时将项目单位质疑回复函通过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反馈投标商,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4、 政府采购项目依据中标结果,协助中标商完成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并履行校内合同审签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5、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履行验收文件上报审批及合同备案工作。

6、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质保期满,依据项目单位出具的设备使用说明,返还质保金工作。

7、 负责校内招标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校内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审签、发放工作。

8、 负责集体采购过程中的采购小组成员的召集、采购项目的实施、采购纪要会签等工作。

9、 负责零星采购工作,配合本处其它科室做好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职责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和资产处置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分类、登记、统计等产权管理工作;

3、负责建立和管理全校固定资产的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对固定资产的编号、建卡、建帐、归档及定期核查等工作。

4、负责学校土地、房屋的登记、建账、统计报表及平面图绘制工作。

5、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信息统计并向上级和国家有关部门报表和报盘的上报工作。

6、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内部调剂、转让、报损、报废等技术鉴定审核和办理报批手续等工作。

7、参与学校新购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同时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归、存档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各部门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标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维修后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工作。

11、负责维修配件购置,做好设备维修费的财务报销工作。

12、负责仪器设备损坏的现场调查和原因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全校各部门利用固定资产创收统计工作。

14、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15、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发布的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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