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7号)《关于公布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吉教联〔2018〕73号)《关于印发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教联〔2019〕7号)要求,学校开展了特色高水平专业首轮建设周期验收工作。经校内专家组评审,现将自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杨迪
电 话:19500399427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