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建设高水平智库,提升以教研促教改成效,促进我校一流工程师范大学建设,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年”相关部署,现决定遴选第三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建设基地)”,并对现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建设基地)”进行评估验收。请各部门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吉工师字〔2023〕19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申报和验收,严格遵守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学校提倡并鼓励各部门联合申报校级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并择优推荐参加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遴选。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承建基地的单位需高度重视教研基地建设,并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及课程教学改革需求;
2.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权威学术带头人。近五年内主持并完成过省级教研课题,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经验,并在申报的研究方向具有可推广的优秀研究成果;
3.基地拥有稳定合理的研究团队,其中基地负责人需要具有硕士学位及教授职称;团队成员中高级职称占比40%以上,硕士学位占比80%以上;核心研究成员中有一定比例的35岁以下青年教师或研究人员;
4.每个基地形成至少2~3个具有特色的教育研究领域,每个研究领域拥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标志性的可推广的研究成果;
5.基地教育研究工作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验收要求
1.验收范围
除2023年获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基地”以外的现有“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建设基地)”均应参加本次验收。
2.成果要求
(1)高等教育研究基地合格的必要条件
每个研究领域至少获立2项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每个研究领域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含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有1份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咨询报告,或者参与起草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主要政策文件;每个研究领域取得1项以上可以推广的省级优秀教研成果奖励。
(2)高等教育研究建设基地的建设要求
每个研究领域至少获立1项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每个研究领域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每个研究领域至少取得1项可以推广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教研成果奖励。
3.变更要求
基地已变更负责人、基地名称或基地成员等信息并未在高教研究院备案的需要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见附件4)。
三、申报和验收材料报送
1.申报和验收材料
(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高等教育研究基地申报(验收)书》(附件2,纸质版1式3份)
(2)《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式1份)
(3)佐证材料,用A4纸左侧装订(纸质版1式3份)
(4)《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1式2份)
(5)PPT汇报材料(5分钟)
2.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交电子版,除材料(5)以外还需要提交纸质版。统一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并发送至邮箱1531724749@qq.com,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08室。材料报送截至10月15日14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3.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佳琦 刘潇
联系电话:86908198
高等教育研究院
2024年9月13日